山东省患者安全管理协会是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,山东省民政厅登记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职能授权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一级社会团体,同时也是全国首家以患者安全为目标的社会组织。协会集结了山东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各专业行业翘楚,以及跨界融合了司法、保险、社会救助等患者安全相关合作者,共同构建“医、患、保、法”患者安全协同保障体系。是发展我省卫生健康事业,促进医患和谐的重要社会力量。
协会开展患者安全管理学术交流与合作,组织患者安全管理课题的立项研究和成果鉴定;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,医学技术创新交流,推广患者安全管理新经验、新技术;开展患者安全管理科普宣传、健康教育活动;建立临床、医技、护理、司法维权、保险和慈善救助等各类专业委员会,开展科学研究;经司法部门批准或委托,开展诉源地治理,推广术前司法见证、提供中立评估和诉前调解等工作;开展患者安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,举办患者安全管理科技展览;协调会员单位反映会员诉求,依法维护会员的权益,承办政府部门批准或委托工作等。
协会在全面参与患者安全管理工作中,肩负起传播患者安全知识和指导患者科学就医的重任,团结凝聚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,架起医患间“理解、互信、尊重、协同”的桥梁,助力推动我国医疗质量的持续提升,理顺医患关系,构建和谐社会。